责编:陈凯欣
2025-04-28
近期,山东省出台《关于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围绕压实责任、协同推进生态建设、加强资源管护、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四个方面,明确了12项具体工作任务。这一政策旨在深化林长制改革,充分发挥其在推动融合发展和促进部门协作中的作用,全力推动美丽山东建设。
在压实责任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明确各级林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,细化任务清单,并制定工作规范,确保地方在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。同时,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。
协同推进生态建设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强调科学规划国土绿化项目,持续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。具体包括加强城市公园、绿地体系建设,推进沿路、沿岸绿化工程,完善"五防"生态林带网络。同时,强化生态保护修复,实施湿地保护和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,并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。
在资源管护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,规范审批流程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同时,深化林草领域改革,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林下经济发展指南,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强化部门协作机制,深入推进"林长+"模式创新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,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,并探索推广"镇办林场""集体林场"等新型管理模式。同时,注重科技和数字赋能,支持林草科技创新,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新品种培育,突破生态资源保护关键技术,并推动其示范应用。此外,还将加强宣传教育,树立先进典型,讲好山东林业发展故事。